关于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分院(部):
为使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景陶教函【2015】6号),决定于本学期末,针对2016级本科生开展转专业工作。现将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1、2016级在籍本科学生;
2、符合《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景陶教函【2015】6号)中规定的转专业要求;
3、所有课程考试全部通过;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作为预科生、定向生、专升本学生、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被录取者;第二批次录取专业申请转入第一批次录取专业者;艺术类专业不得和其他专业互转。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1、凡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2017年9月5日前向所在分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教务处网站学生用表处下载),经所在分院审核后,于2017年9月6日中午前统一报教务处汇总(逾期不予办理)。
2、2017年9月6日后由教务处对各分院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预审。通过预审的学生,如超出转出转入专业人数比例的将参加转专业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教务处根据转专业学生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公示,提出初审名单,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获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持学校同意转专业的文件及学生证到转入分院办理有关手续。
三、考试科目
转专业的转出总人数及转入专业总人数均控制在该专业总人数3%以内。对超过总人数控制的转专业学生,将安排相关科目的考试:
1、艺术类专业:语文、速写;
2、非艺术类专业:英语、数学。
教务处
2017年6月23日
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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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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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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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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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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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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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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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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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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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及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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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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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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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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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及班级(教务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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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专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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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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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院(系)意见:
班主任(签名):
院(系)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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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院(系)意见:
班主任(签名):
院(系)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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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经办人(签名):
部门领导(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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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分管校(院)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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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部门电子数据处理结果:
经批准,该生转入 院(系) 年级 班级 专业学习。
该生转专业变动信息已报省教育厅备案,并于 年 月 日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了电子标注。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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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四份,其中:转出、转入院(系)、教务处、学工处各一份;
2、学生申请拟转入专业须符合当年招生录取规定;
3、学生转专业经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电子信息异动后,方可到转入的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