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 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教〔2023〕2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我院于10月开展美术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评议小组评选、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查,拟推荐87人获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564人获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拟确定获一等助学金132人,二等助学金291人,三等助学金141人。现对美术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公示。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至美术学院311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日期: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98-8499505 (工作日)
办公地点:美术学院311办公室
附:
附件1:美术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2:美术学院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中共景德镇陶瓷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
2026年10月19日